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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17:56:48 股吧网页版
安阳钢铁: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终奉行“创造财富,造福员工,回报社会”的宗旨,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自觉把社会责任理念和可持续发展要求融入企业的战略、文化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全面提升经济、社会、环境综合价值创造能力,对公司股东、债权人、员工、客户等利益相关者积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实现了人、企业、自然、社会的全面均衡与可持续发展。现将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工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公司由安钢集团于1993年11月独家发起设立,2001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600569)。

公司是装备大型化、工艺现代化、产品专业化的千万吨级钢铁联合企业,河南省重要的精品板材和优质建材生产基地,拥有中厚板、棒材、高速线材、冷轧、热连轧等国内先进、国际一流的现代化生产线,培育开发了锅炉容器板、桥梁板、球墨铸管、高强钢、汽车钢、管线钢、耐酸耐候钢、家电用钢、高建钢、硅钢等高端产品系列,广泛应用于国防、航天、交通、装备制造、船舶平台、石油管线、高层建筑等行业,远销5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行业“金杯特优产品”
3项、“金杯优质产品”42项。

公司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环保深度治理和园林化工厂建设,是国家3A级工业旅游景区、绿色发展标杆企业、中国钢铁工业清洁生产环境友好型企业,探索出了产城融合、生态和谐的“城市钢厂”发展道路。

展望未来,公司将秉承“创造财富、回报社会、造福员工”的企业宗旨,坚定不移走“绿色、高效、高质量”特钢发展之路,积极与员工、用户、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奋力书写新时代钢铁报国、钢铁强国的崭新篇章。
二、股东权益保护

(一)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企业治理架构,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监管要求,形成权责明晰、协同运转、科学高效的公司治理机制,维护公司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截至2023年底,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包括3名股东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
包括3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19次,监事会17次,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对公司的经营、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切实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断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重大信息,并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2023年共披露临时公告101个,定期报告4个,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做到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三)关联方管理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公司原燃材料采购、产品销售渠道畅通,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所必需发生的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风险防控情况

2023年,公司加强股票质押、担保、资金管理等重大事项风险管控,着力化解重大风险。一是稳妥化解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坚持控制增量、化解存量,严格限制股票质押融资规模,积极履行股票质押信息披露义务。二是严格管控担保行为。对现存担保展开自查,严控新增担保。三是严控资金占用风险。严格管控资金,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以任何方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生资金占用问题,现存担保合规且风险可控,不存在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公司和控股股东安钢集团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严格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等事项,杜绝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发生,进一步提高规范意识,专注主业、规范运作,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制定了长期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在《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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