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15 17:38:53 股吧网页版
精达股份:精达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6


证券代码:6005 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 9
债券代码:1100 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 事会及全体董事保 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
规定,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达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97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87.00 万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张,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00.00 元/张。截至 2020 年 8 月 25 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 787.00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7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025.3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674.69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65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关于核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2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精达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3,333,333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3.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750.0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567.77 万元(不含增
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182.23万元,募集资金于2022年10月14 日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267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 年 8 月,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城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三家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因中国建设银行机构调整原因,2021 年 6 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除签署协议的乙方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城中支行变更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外,其他内容不变。此次重新签订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因募投项目实施需要,2021年10月,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广东精达里亚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铜陵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铜陵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因募投项目实施需要,2021年10月,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铜陵精达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