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崔洪明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能电力”)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在 2023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确保董事会决策的公平、有效。
同时,本人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沟通,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经营情况,在本人的专业领域为公司提供专业意见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崔洪明,男,1957 年 8 月出生,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原石
嘴山矿务局二矿,先后任技术员、设计室主任、调度室主任、总工程师;矿务局副总工程师;宁煤集团总工程师;神华宁煤集团总工程师;神华集团总工办主任;神华集团产权管理局专职董事。现已退休。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
自查。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递交公司董事会。
本人未在京能电力担任除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 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会议,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审议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本人持续关注公司
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历次董事会前认真审议会议材料、对有疑问和不清楚的内容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并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3 年,京能电力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9 次董事会。本人按照
独立董事职责就本年度 8 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 以 通
姓名 参加董 亲 自 讯 方 委 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事会次 出 席 式 参 出 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数 次数 加 次 次数 加会议
数
崔洪明 9 9 6 0 0 否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公司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担任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召开 其他履行职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日期 责情况
2023年1 审议《京能电力内 同意。 一致同意。
月 12 日 部控制评价工作
方案》和《京能电
力风险评估工作
方案》
2023年3 审议《关于按原股 因公司董事孙永兴,同时是大唐国际发 一致同意。
月 2 日 权比例投资大唐 电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故本次增
托克托发电有限 资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
责任公司 200 万 决。经审查,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中华
千瓦新能源外送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基地项目的议案》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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