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16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有关规定变更会计
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
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对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费用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对 2022 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
因适用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
产,以及确认的弃置费用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追溯调整。
(三)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准则解释第 16 号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
整法处理,公司按照该项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为,调增 2023 年期初
资产总额约 1,948.97 万元、负债总额约 1,859.18 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约 89.79 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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