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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30 20:24:28 股吧网页版
*ST榕泰: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问询函的部分回复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01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4-056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问询函的部分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张北榕泰数据中心进度不及预期

张北榕泰数据中心项目处于停工状态,工程总预算数 1,360,000,000.00 元,已投入 81,672,770.11 元,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6.01%。张北榕泰数据中心属于长期停建项目,目前开工时间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榕泰”)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
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21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方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和回复。

截至目前,《问询函》所涉问题三、问题四事项,公司仍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公司将尽快披露回复上述问题。

现就《问询函》所涉其余内容回复如下:

1、关于重整收益及持续经营能力。年报显示,2023 年 12 月底,公司破产
重整执行完毕,债务重组收益确认金额为 2.98 亿元。根据相关公告,公司转增7.74 亿股,其中 0.65 亿股抵偿债务,7.09 亿股由重整投资人受让,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为 10.82 亿元,转增股份所解决的债务金额为 7.01 亿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

(1)本期确认债务重组收益的计算过程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相关规定。

(2)梳理主要债权人名称、债权类型、金额、诉讼情况、解决方式及清偿进展等。

(3)截至年报披露日,有关暂缓确认债权及尚待现金清偿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申报的具体情况,公司对上述债权进行偿付的有关标准、金额和具体安排。

(4)结合公司对前述债务的清偿情况、主营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公司前期涉及的债务风险是否已彻底解决,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请破产管理人、律师对问题(1)、(2)、(3)发表意见,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4)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本期确认债务重组收益的计算过程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一)债务重组收益确认时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债务重组中涉及的债权、重组债权、债务、重组债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列报,分别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破产重整实质上属于一种特殊的债务重组,在符合准则所规定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够确认债务重组利得,即金融负债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由于涉及破产重整的债务重组协议执行过程及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债务重组收益确认的时点通常为“在破产重整协议履行完毕后确认债务重组收益,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上述重大不确定性已经消除”。

根据《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公司已执行情况如下:

1、投资人投资现金对价已全额支付至管理人银行账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5 日,2家产业投资人以及 17家财务投资人均已按照重
整投资协议约定,将投资款项全额支付至管理人开立的银行账户,投资金额合计 108,237.04 万元。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已经转增至管理人证券账户

2023 年 12 月 26 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
院”)、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公司一同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办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事宜,揭阳中院向中证登上海分公司送达了转增股票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司与管理人提交了《转增股本登记申请表》《承诺函》等系列文件。根据《重整计划》之规定,广东榕泰以总股本
704,033,281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11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共计转增 774,436,609 股股票。截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转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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