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新安股份 2024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2024 年度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4 年度授信及担保预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实际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公司整体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业务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授信预计不超过 170 亿元(此金额为各银行和金融机构授
予的融资最高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融资金额,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为 41.57 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抵押贷款、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贸易信用证、贴现、承兑汇票、项目贷款、货款等。授信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
基于上述授信,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业务合作方申请授信或其他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之间)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视情况以股份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或为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此金额为向业务合作方提供
担保的最高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之间)实际已提供担保总额为 14.6763 亿元)。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
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预计额度内,统筹安排授信及担保的机构、方式与金额。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2023 年 12 担保额度占 是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公司控股比例 最近一期 月 31 日已 本年度预计 上市公司最 担保预计 关联 是否有反担
资产负债 提供担保金 担保额度 近一期净资 有效期 担保 保
率 额 产比例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 98.57% 75.95% 5,936.00 20,000.00 1.5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甘肃西部鑫宇化学有限公司 100.00% 73.35% 22,917.50 40,000.00 3.1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浙江新安进出口有限公司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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