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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9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资 料 目 录

一、大会议程...... 3
二、大会须知...... 4
三、大会表决的说明...... 5四、审议事项: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时 间:2024 年 4 月 26 日下午 15 点 00 分

地 点:公司会议室
主持人:徐金焕董事长
议 程:

一、介绍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二、宣读《大会须知》和《大会表决的说明》;

三、审议事项: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五、议案表决;

六、宣布表决结果;

七、律师发表意见;

八、大会结束。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大会设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大会口头发言的人数一般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取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并按持股数多的在先的原则安排。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同意,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

五、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 2 次,第一次发言的时间不得超过十分钟,第二次不得超过五分钟。

六、大会以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不进行大会发言。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说明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进行以下事项的表决: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表决的组织工作由大会秘书处负责,设监票人三人(其中一人为总监票人),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并由律师当场见证。

监票人职责:

1、大会表决前,负责安排股东及股东代表与其他人员分别就座;

2、负责核对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人数及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统计清点票数,检查每张表决票是否符合表决规定要求;

4、统计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三、表决规定

1、本次股东大会有 1 项表决内容,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择其中一项填上所投股份数,不按要求填写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如果选票上股东使用的投票权总数超过了股东所合法拥有的投票权数,则该选票无效。如果选票上股东使用的投票权总数不超过股东所合法拥有的投票权数,则该选票有效。
2、为保证表决结果的有效性,请务必填写股东信息,在“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名”处签名,并保持表决票上股东信息的完整性。

四、本次股东大会会场设有票箱一个,请股东及股东代表按工作人员的要求依次进行投票。

五、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在律师的见证下,打开票箱进行清点计票,并由总监票人将每项表决内容的实际投票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秘书处
2024 年 4 月 26 日

议案一: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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