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18 18:25:30 股吧网页版
ST广物: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9


证券代码: 600603 证券简称:ST 广物 公告编号:2024-08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6:00-17:0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召开了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公司董事长赵强先生、董事/总经理刘栋先生、独立董事崔艳秋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建军先生及董事会秘书王勇先生出席了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本次会议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的回复情况

公司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给予了回答,主要问题及答复整理如下:

1、问:我看到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能源物流板块的业绩有大幅增长,是因为运量有较大增长么?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2024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8亿元,同比增长61.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4 亿元,同比增长 19.00%;其中,能源物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1.58 亿元,同比增长 94.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6 亿元,同比增长 78.68%。

公司半年度业绩稳健增长,主要系公司能源物流业务收入增加。受益于疆煤外运战略的实施,公司控股的红淖铁路及参股的将淖铁路,均位于煤炭资源富集区,是新疆最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区位优势明
显。2024 年 1 月 15 日,将淖铁路正式开通运营,“将-淖-红”铁路
的贯通,使得红淖铁路外运能力从源头得以提升,进一步为煤炭生产企业和下游客户提供服务,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024 年 1-6 月,红淖铁路累计运量 990 万吨(含过货量),同比增长
187%;其中,红淖铁路始发运量 623 万吨,将淖铁路形成的过货量为367 万吨。

2、问:红淖铁路电气化是否已经验收开通?未来对公司运能和运量提升有多大的助力?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红淖铁路电气化工程整体施工已在今年 5 月底基本完工,目前主要开展各项验收、安全评估及后续开通手续办理的工作。已完成静态验收、动态验收等工作,验收结论合格,各项参数均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标准。为确保红淖铁路电气化全线高质量开通,正开展安全评估工作。红淖铁路电气化开通后,年运能将提升至 6,000 万吨,为北疆地区特别是哈密淖毛湖地区和准东地区丰富的能源矿产资源优势转换提速做出积极贡献,助力国家能源安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质量发展!

3、问:大股东后续还会继续增持吗?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截至 2024 年 9 月 4 日收盘,广汇集团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
系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8,26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8%。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广汇集团将按照增持计划继续
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公司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问:目前公司行业分类属于哪一类?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 年上半年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显示,公司所属行业为“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门类中的“G53 铁路运输业”。公司将继续全面推进以能源物流为主业的战略部署,积极参与国家能源安全保障及“一带一路”建设,依托一条能源黄金通道,稳定推进核心资产红淖铁路的运输业务,加快建成四大能源物流基地,助力疆煤外运战略实施发展,致力于将公司打造成为“一带一路”上最具成长力的综合能源物流服务商。

5、问:将淖铁路开通后给公司带来了多少过货量,是否能够促进公司整体运量的上涨?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2024 年 1-6 月,红淖铁路累计运量 990 万吨(含过货量),同比
增长 187%;其中,红淖铁路始发运量 623 万吨,将淖铁路形成的过货量为 367 万吨。

将淖铁路途经哈密地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