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公司 代 码:600604 90 0902 公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 市 北高新股份有 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 于 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 报 告内部控制评 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 部 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 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 素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 控 制审计意见是 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 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 控 制审计报告对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 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 致√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 的主要单位包括: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开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启日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聚能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南通有限公司、上海市北祥腾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云盟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云置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 纳入 评 价范围的单位 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8.88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7.09
3. 纳入 评 价范围的主要 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的业务范围包括公司组织架构及企业文化建设、风险管理、资金活动、采购与付款业务、销售及租赁与收款业务、工程项目、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全面预算、成本费用管理、合同管理、财务报告、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关联交易、内部审计、担保业务、筹资、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及传递等内容。
按照全面性和重要性相结合的原则,纳入评价的业务范围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业务单元、重要流程和交易。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4. 重点 关 注的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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