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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6 18:41:05 股吧网页版
丰华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人员信息: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27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141 人。

业务信息: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 332,731.8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7,355.1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38,862.04 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88 家,主要涉及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12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及专项

审核报告 6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5 万元,营业收入扣除专项审核报告 5 万元,
聘请费用合计 70 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评估后认为,大华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4 月 13 日,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现场+视频的方式与年审会计师及项目经理沟通 2023 年年报审计情况。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大华所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汇报,如会
计实务重大方面的质量、审计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等。审计委员会就收入的确认、重大合同、审计报告的出具等事项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
+视频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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