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建军)
作为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工作职责,独立客观的参与公司决策,积极主动的了解公司经营,充分发挥在相关领域的专业优势充分,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王建军:男,196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一级律师。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主任,从事法律工作 37 年。现担任萧山区党代表,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杭州市律协萧山分会会长,杭州市人民政府、萧山区区人大常委会、萧山区公安分局等机关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点办公室主任,萧山区政协应用型智库专家,浙江省企业权益保护协会副会长,浙江省维护公安民警合法权益律师服务团成员,浙江省司法鉴定协会行风监督员。曾获得“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浙江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浙江省优秀专业律师”、“杭州市中介服务业行业标兵”、“杭州市优秀律师”、“杭州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等荣誉称号,被认定为“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已获得浙江省第三方机构风评从业人员资格,获聘浙江省首批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2023 年 1 月起担任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独立性自查情况表。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在过去的一年中,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也通过实地考察、与管理层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面临的问题,为公司的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5 次股东大会、8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事姓名 大会情况
应当出席次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数 数 数
王建军 8 8 0 0 4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2 次提名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0 次战略委员会、0 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委员会名称 应当出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姓名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王建军 审计委员会 4 4 0 0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报告期内,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管理层及董办工作人员等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补充了解信息等。在了解议案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相关会议所审议的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二)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现场工作情况
现场参加三会次数 现场调研次数
王建军 2 0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除参加会议外,本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等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和认真审核。
(三)上市公司配合及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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