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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05 15:33:25 股吧网页版
丰华股份: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06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18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2022 年 11 月 21 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
裁定批准了包括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在内的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以下简称“隆鑫系十三家公司”或“重整主体”)的《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
整计划”),执行期为 2022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1 日,期限一年。
由于重整投资资金未能如期筹措完毕,隆鑫系十三家公司未能如期执行
完毕《重整计划》,经重整主体申请,2023 年 11 月 20 日,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
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六个月,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

截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隆鑫系十三家公司重整管理人账户未收到合伙
人基金支付的投资款项。截至目前,现金债权已清偿金额仍为 1,632,575,397.68元,占现金清偿债权总额的 16.59%。该情况与此前公告没有变化。

重整计划虽然延长执行期限六个月(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但重整主体
仍存在在延长执行期限内不能完成《重整计划》的风险,或变更《重整计划》的可能性,亦或变更《重整计划》后(如有)仍未完成重整的风险。若重整计划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如不能,则公司控股股东存在被破产清算的风险。即隆鑫系十三家公司破产重整是否成功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控股股东重整事项概述

2022 年 1 月 30 日,重庆五中院作出(2021)渝 05 破申 665 号-677 号民事裁
定,裁定受理隆鑫系十三家公司破产重整申请。2022 年 11 月 21 日,重庆五中
院裁定批准了《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隆鑫系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重整计划执行期为一年。2023 年 11 月 20日,重庆五中院作出(2022)渝 05 破 76 号之五民事裁定,批准延长重整计划执
行期限六个月,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

(公司控股股东重整具体进展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1-59、临 2021-65、临 2022-06、临
2022-51、临 2022-74、临 2022-75、临 2022-77、临 2022-78、临 2023-28、临
2023-35、临 2023-43、临 2023-51、临 2023-56、临 2023-63、临 2024-03、临
2024-05、临 2024-10 等公告)

二、控股股东重整事项最新进展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隆鑫控股发来的《关于丰华股份控股
股东重整进展事宜的函》,函件主要内容如下:

1、重整情况概述

1.1 投资款到位情况

截止目前,隆鑫系十三家公司重整管理人账户累计收到联合投资人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款人民币 16.28 亿元,该金额不含中国合伙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伙人基金”)支付的保证金人民币 5 亿元,前述 16.28 亿元已全部用于清偿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优先债权。截止目前,尚未收到合伙人基金投资款。与此前致函贵司时,该情况没有变化。

1.2 重整主体债务清偿进展情况

截 止 目 前 , 隆 鑫 系 十 三 家 公 司 累 计 完 成 现 金 清 偿 的 金 额 为
1,632,575,397.68 元,占现金清偿债权总额的 16.59%。与此前致函贵司时,该情况没有变化。

1.3 重整计划执行期限的延长

经重整主体申请,2023 年 11 月 20 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
渝 05 破 76 号之五《民事裁定书》,批准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六个月(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重整计划》虽已延长执行期限,但存在《重整计划》不能实施
完成风险或变更《重整计划》的可能性,若《重整计划》未能在 2024 年 5 月 21
日前实施完成,亦或变更《重整计划》后(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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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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