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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30 16:35:55 股吧网页版
金枫酒业:金枫酒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临 2024-021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秦波女士的辞职申请,秦波女士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特向董事会辞去董事、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秦波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秦波女士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秦波女士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和为公司持续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
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副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拟聘任胡晓辉先生为财务副总监,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了该事项,同意提名胡晓辉先生任财务副总监,履行金枫酒业财务负责人职责。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先审核了该事项,并出具了书面意见,认为:本次拟聘任的财务副总监胡晓辉先生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或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聘任胡晓辉先生为公司财务副总监,履行金枫酒业财务负责人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事先审核,认为:公
司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
量和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金枫酒业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公司风险评估意见: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资产负债比例等监管指标均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财务公司成立至今规范经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的存款业务资金安全、可回收,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根据《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并不参与表决,其所代表的一票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因此,在关联方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两名董事邓春山先生、吴杰先生回避并未参与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资产负债比例等监管指标均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贷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核了上述事项,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资产负债比例等监管指标均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贷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报告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四、《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对可能存在一般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
正行动,内控体系运行安全有效。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强化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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