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s/pdf.png)
公告日期:2023-11-14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2023-052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宁德时代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暨
公司光储一体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风险及不确定性:1、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对双方无法律约束力。
后续具体合作事项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在本框架协议前提下以
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2、本次合作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
要及对储能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公司仍存在技术、人才储备不足对
项目建设和运营带来的风险,且存在尚不具备生产储能集成系统的能
力,项目建设进度不达预期、生产交付不达预期以及后续资金投入等风
险,最终能否实现合作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在生产产线未正式投产前,为抓住市场机
遇,公司对外销售的储能系统集成产品拟采用 OEM 方式进行,公司目前
尚不具备自主完整生产储能系统的能力,新业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的
影响视生产产线投产及业务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
2023 年 11 月 10 日,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
子公司天宸绿色能源科技(芜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宸能科”)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就新能源储能市场拓展及项目开发、智慧能源系统研发集成、相关产品生产销售等方面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公司与宁德时代的战略合作作为公司与芜湖市繁昌区投资建设光储一体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详见
公告编号:临 2023-024)的重要进展,现将其具体情况及光储一体新能源项目的其他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宸能科与宁德时代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情况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甲方:天宸绿色能源科技(芜湖)有限公司
乙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签订协议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项目合作在框架协议前提下,以双方签订的正式项目投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1.商务合作
在满足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思想为指导,在储能电池/储能系统产品技术、质量、成本、交付及服务等方面满足要求且有竞争优势的前提下,甲方在市场同等条件下将乙方列为其主要储能产品(电芯、直流侧、储能系统)供应商,同时乙方愿意优先满足甲方在业务运营中的需求,保证以同等条件下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向甲方提供技术最先进的设备及最优质的服务,根据甲方需求,双方拟共同定义和开发针对海内外户储、工商业储能及发电侧储能系统应用的兼具性能和成本优势的电芯,助力甲方储能业务高质量发展。双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后 12 个月内,甲方力争向乙方采购不少于 1GWh 产品,本协议签署后36 个月内,甲方力争累计向乙方采购不少于 5GWh 产品(后续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各自经营发展另行约定具体权利义务关系)。
2.技术合作
根据市场需求及技术发展,乙方积极配合甲方的储能系统开发及生产;在满足乙方技术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对甲方提供相关技术授权、生产和项目现场支持、专业培训、专利孵化等技术指导工作;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将领先的储能技术优先应用于甲方的储能开发中,甲方在乙方储能技术满足储能开发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与乙方合作开发电池产品。
双方同意在甲方开发的项目应用场景当中,双方品牌 logo 都需体现在集装箱产品外观上(“联名款”),就该事项双方进一步签署许可协议明确具体权利义务关系。
双方同意提供各自的研发资源,包括不限于研发线、中试线、测试设备、产品方案、研发人员等,协助对方完成相应的产品开发、测试和中试。
3.市场推广合作
甲方利用自身行业资源优势可协助乙方进行市场推广。双方利用各自优势资源在欧洲、北美、中东、非洲、东南亚以及全国范围内积极开展储能项目的开发合作,通力合作为客户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储能方案与技术支持,双方在项目信息共享、项目资源谈判等领域紧密合作,以多样化的合作形式获取项目资源,并在取得资源后共……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