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8
证券代码:600620 证券简称:天宸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7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收到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定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告编号:临 2024-013、临 2024-015。
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公司 6.75%股份的
股东杭州清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哲和融 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杭州清哲”)书面提交的《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
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修正)(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一、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一)基本情况
杭州清哲作为持有公司 46,375,278 股股份,持股比例 6.75%的
股东,以书面形式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如下临时议案,内容如下:
提案一:关于提请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在二级市场回购股份的议案。
1、原因:
(1)公司账上长期存在大额闲置现金,既没有投入有效益的生产经营活动,也没有分红回报股东,是极大的资源浪费;
(2)公司经营长期没有实质性改观,战略转型的进度和效果也非常不明显,与管理团队没有有效激励机制、与股东利益没有绑定有很大关系,需要加大对现有管理层的股权激励,也为引进有能力的新的管理人员提供资源;
2、目的:回购股份用于管理层股权激励;
3、回购方式: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
5、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含);
6、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7、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 元/股;
8、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9、提议人杭州清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 2023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5 月 15 日(近半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购买上海
天宸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合计 9,181,029.00 股,总持股数46,375,27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5%;
10、在公司回购股份期间,提议人没有增持计划,减持计划依据投资人赎回要求而定。
提案二:提请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在两个月内制订明确的转型发展规划、预算目标、工作安排、时间表和与目标达成挂钩的股权奖
励兑现方案。
理由:
1、鉴于公司目前主业定位房地产和出租车运营,均不属于朝阳行业,且公司也没有展现出来在这两个行业的经营能力和竞争优势,为了体现上市公司价值,必须转型。虽然董事会很早就明确要转型大健康和新能源行业,但一直没有明确的时间表,和真正有效的举措,以及实际的成果;
2、战略转型需要公司投入巨大的资源,付出额外的努力,给管理团队制订明确的目标,并辅之以有吸引力的激励机制是成功的必备条件;
3、宏观经济转型期间,市场机会稍纵即逝,董事会、管理层需要有必要的紧迫感,让全体股东看到转型的决心、明确的计划、有力的执行和积极的进度。
(二)提案人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的二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内容。
杭州清哲单独持有公司 6.75%股份,属于持有 3%以上股份股东,
其有权利于公司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向董事会书面递交临时提案。截至本公告日,杭州清哲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对股东临时提案的相关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作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
事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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