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30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 2024-007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购买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暨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一年内任一时点投资本金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资产管理计划等
●委托理财期限:定期和不定期结合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2024 年 3 月 28 日,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购买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暨投资计划的预案》。
表决结果均为: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公司拟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的金融产品,一年内任一时点投资本金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 亿元。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签署各项有关金融产品的合同、协议及文件,全权办理上述购买金融产品有关事宜。
本预案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委托理财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临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任一时点理财总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资金整体运营情况,公司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降低财务成本。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委托理财仅限于购买持牌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具体执行操作时将会审慎评估每笔委托理财的风险,并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拟以一年内任一时点投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资金投向于高流动性资产、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或资产组合。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 2023 年末,公司主要财务状况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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