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1
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股票简称:华谊集团 华谊 B 股 编号:2024-039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272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870,556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3%。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1 年 1 月 28
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届满。
3、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谊集团”)于 2024年 9 月 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根据《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和《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经核查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一、激励计划的主要批准与实施
1、 2020 年 11 月 24 日,华谊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与<实施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肯定的独立意见。
2、 2020 年 11 月 24 日,华谊集团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制定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与<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
3、 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上
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沪国资委分配【2020】405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4、 2020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2 月 5 日期间对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除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再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外,公司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5、 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6、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与<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披露了《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8、 2024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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