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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22:00:15 股吧网页版
复旦复华: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
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公司 2022 年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 号文)的相关规定,由于原聘任的审计服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达到可连续审计年限的上限,因此,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改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永拓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出
具了《关于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审核结论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贵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
除的专项说明》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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