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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22:00:15 股吧网页版
复旦复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关于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目 录

一、 审核报告

二、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专项说明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永证专字(2024)第 310198 号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编制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资料作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贵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五、对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相关信息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复旦复华”)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2914 号)。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具体内容

立信对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原文描述如下: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复旦复
华 2022 年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由于未能取得与复旦复华全资子公司海门复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海门房地产)开发的复华园区海门园配套住宅项目(复华文苑)相关的 2021 年末未付工程款项函证的回函,也未能实施其他替代程序,我们对复旦复华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在执行 2022 年度审计过程中,我们再次向复华文苑工程承包单位寄发询证函,仍未收到回函,也未能实施其他替代程序。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八)2、4、5 所述,复旦复华和海门房地产涉及与复华文苑工程承包单位有关的未决诉讼和仲裁共 3 起,标的金额包括本金 7,500 万元和利息4,174.57 万元。我们未能从诉讼和仲裁的其他当事人处取得相关的充分信息和
资料。

由于上述情况,我们无法就复旦复华和海门房地产与复华文苑工程承包单位的往来余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复旦复华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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