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5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3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2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7/10 - 2024/7/11 2024/7/11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20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有关规定,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批准以实施权益
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0 元人民币(含税),本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使用未分配利润进行送股。
本次权益分派以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1,621,922,452 股,扣除公司已
回购股份 25,969,474 股后,即以 1,595,952,978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02 元人民
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1,919,059.56 元。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申请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仅
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股,故公司流通股份不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我司总股本为 1,621,922,452 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 A 股股份
合计 25,969,474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为 1,595,952,978 股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595952978*0.02)÷1621922452≈0.0197 元
综上,本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197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7/10 - 2024/7/11 2024/7/11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工商界爱国建设特种基金会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2 元;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
暂不扣缴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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