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0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沪经企(1992)304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
公司现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00013270080XR。
第三条 公司于 1992 年 5 月 5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92)沪人金股字
第 43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 股,于 1993 年 5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VCANBIO
CELL & GENE ENGINEERING CORP.,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梅苑路 12 号【A】座二层
房屋,邮政编码 30038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67,948,89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指定为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发展生命科学,生产高科技产品,合法为股东
谋取最大利益。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人体干细胞技术开发和应用;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的前身上海望春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由上海宇宙平绒厂、上
海新泾印染厂和上海县绥宁平绒制品厂合并而成。公司于 1992 年 5 月 5 日经上海
市政府经济委员会沪经办【1992】304 号文批准,采用公开募集的方式设立。公司
股票于 1993 年 5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1995 年 6 月 14 日组建为上
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普通股 467,948,890 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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