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30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0 年 6 月 5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通过,组成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严杰先生(独立董事)、张驰先生(独立董事)、范春羚女士(非独立董事)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为 2/3,召集人由具有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严杰先生担任。
2023 年 6 月 20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通过,组成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鸿祥先生(独立董事)、张驰先生(独立董事)、范春羚女士(非独立董事)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为 2/3,召集人由具有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王鸿祥先生担任。
审计委员会全部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6 次会议,各次会议均符合法定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1.2023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公司 2023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外部审计工作总结》《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公司关于与城投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支付 2022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更新关联人名单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3.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内部检查情况的议案》《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3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参与设立上海诚鼎智慧冷链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参与设立泰兴诚鼎硬科技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预审工作计划安排》《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关于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听取了公司《2023 上半年度内
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6.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智慧冷链基金减资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内部检查情况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
性进行了评估。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内容、重大事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2.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导致非标准无保留……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