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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7 17:13:39 股吧网页版
锦江在线:锦海捷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8

锦海捷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经修订并重述的章程

2024 年 9 月 27 日

修订并重述的章程

本修订并重述的章程由下述“双方”于 2024 年[ ]月[ ]日(以下称“签署日”)
签署并交付: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其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 号(以下称“甲
方”),与

BALANCE GLOBAL LIMITED,一家根据英属维京群岛“法律”成立的公司,其注册
地址为 OMC Chambers, Wickhams Cay 1,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以下称“乙方”)。

本“章程”中并未另行定义的词语定义于第 1.2 款中。

第 1 条 总则
1.1 引言.

锦海捷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投资总额为“美元”1000 万元
(USD10,000,000),注册资本为“美元”1000 万元(USD10,000,000),经营期为
四十(40)年(自 1992 年 12 月 6 日至 2032 年 12 月 5 日);“甲方”与“乙方”
分别持有“公司”注册资本及相应股东权益的 50%。

“双方”根据“中国”“法律”经过友好协商后达成下列约定。
1.2 特定定义.

出于本“章程”之目的,下述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 “关联方”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以及财政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就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而言,包括但不限于相对任何“人士”而言,直接或间接地
控制该“人士”,受该“人士”控制,或与该“人士”一同受共同控制的
任何其他“人士”;就关联自然人而言,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者间接持有
“公司”5%以上股权的自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
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定义中,
“控制”(包括“控制”、“受控制”及“受共同控制”等具有相关含义
的词语)指通过拥有具有投票权的证券、根据合同或以其他方式,直接或
间接地拥有对该“人士”的管理或政策进行指导和安排进行指导的权力。
但即便有前述定义,“公司”不应被视为任何“一方”的“关联方”或其
“关联方”中的任何部分。

(2) “章程”指本经修订并重述的公司章程、以及根据公司章程中的条款及
“中国”“法律”不时修订、修改、重述或取代的公司章程。

(3) “破产事件”指,就“公司”而言,“公司”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
提交破产请求,或一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应“公司”债权人的请求裁
定“公司”应启动破产程序。

(4) “股东会”指“公司”的股东会。
(5) “董事会”指“公司”的董事会。
(6) “营业日”指“中国”上海的商业银行对外经营商业银行业务之日,周六、
周日,或者“中国”、英属维京群岛或其他有关国家的国定假日除外。

(7) “商业计划”指由“董事会”批准的“公司”详细商业计划,包括经营预
算、资本计划(包括投资和融资计划)、服务计划以及不少于五(5)年的固
定期限内的战略计划,以及根据本“章程”的条款,经不时修订、修改、
取代或重述的“公司”的商业计划。

(8) “财务总监”之含义见第 9.1(a)款。
(9)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10) “保密信息”指(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经营、“技术”、业务及市场营销计
划、战略、客户信息、价格政策的信息,以及其他有关服务、促销、开发、
融资、拓展计划、业务政策及实际操作的信息,以及被理性的商业“人士”
视为专有或保密的其他信息形式。“保密信息”不应包括(i)可为公众普
遍获知的信息,但由于“公司”或“一方”披露所导致者除外,(ii)有关
“法律”要求,或者“一方”的(或任何“关联方”的)证券进行交易所在
的、或其证券被准予报价的任何全国性证券交易所或自动报价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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