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6 18:32:38 股吧网页版
申华控股:申华控股202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申华控股”、“公司”)是一家高度重视社会责任的企业,在生产经营的同时始终不忘将公司发展同改善社会民生、保护生态环境、节约社会资源相结合。公司秉持“厚德载物”的价值观,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努力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以求实现企业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

公司自 2008 年起每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本报告系统阐述和披露了本公司 2023 年度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承担的社会责任。

一、公司概况

申华控股坐落在著名的上海外滩金融商务区,成立于 1986 年 7 月 1 日,是一家综合
类上市公司,其前身是上海申华电工联合公司。公司股票于 1990 年 12 月 18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代码:600653),是中国证券市场最早发行股票和最早上市的股份公司之一。公司股票自上市以来前后共历经十次送、配股,总股本达 1,946,380,317 股,全部股份均为上市流通股。

在经历三十八年的风雨洗礼和市场锤炼后,公司历经了重重变革,从创业初期一个单一生产经营漆包线的企业,逐步发展成为业务范围涵盖汽车销售及服务、房地产、资产投资和产业管理等领域的综合类上市公司。

公司秉承产业发展与资本运作相结合、实现规模与效益同步提升的经营方针,坚持人文关怀的企业文化理念,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积极承担着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

二、 股东权益保护

1、规范治理,保障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最新版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证券监管机构各项规章要求,执行《公司章
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议事规则,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工作。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按照各自工作实施细则运作,在职责范围内发挥积极作用,协调处理各项事务。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于2008年建立了较为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管理提升的需要及法律新规的出台,公司结合经营发展的需要,每年对内控制度进行不断梳理和持续修订。2023年,公司监管部门新发的法律法规,对包括《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共计十项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内容涉及公司行政、人事、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等,为公司规范有效运营提供了制度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内控制度的完备情况和执行情况实施了审计,确保了现有的内控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为公司业务经营和各项管理工作的合法合规、资产运作的安全以及运营风险的降低等方面提供了切实保障,对公司具体管理措施建言献策的同时,维护了公司股东的权益。

2、信息披露,公平对待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为披露原则,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对可能因工作需要接触内幕信息的人士进行及时登记,全力杜绝内幕交易发生。公司既重视结果披露,也重视
过程披露。2023 年,公司共编制并发布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49 份,真实披露了公司
融资、担保情况、集团重整进展、董监事调整等各项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重大事项,及时回应监管机构的问询和调研,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合规,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我们通过三大证券报披露公司的重大事项信息,也通过公司网站披露组织架构、业务经营状态,并通过公司网站“新闻中心”栏目、申华控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更新企业活动等各项日常信息,保证了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和经营业绩的知情权。

3、股东关系,尊重维护

申华控股是资本市场上著名的“老八股”,股东的支持是企业正常经营与发展的保
证,截止2023年末,公司股东户数为143,442户。公司自1990年上市以来,尤其注重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为了在公司与股东间形成更好的信息传递,公司继续加强信息披露的主动性,2023年,公司经历了消费市场走弱对各业务板块经营的不利影响、经历了间接控股股东重整等事项,针对众多股民关心的公司在控股股东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