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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30 16:02:48 股吧网页版
申华控股:申华控股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4-44 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款项信用减值准备核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核销的具体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夯实公司资产质量,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子公司于
2024 年 6 月末,对应收款项、存货及长期资产进行了全面核查,现拟对 6 月末确
实无法收回且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申请予以核销的应收款项计98,696,547.15 元。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 2024 年上半年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核销应收款项,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核销应收款项。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核销应收款项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核销应收款项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核销应收款项事项。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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