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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7 16:52:40 股吧网页版
ST中安: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8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 中安 公告编号:2024-037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

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将被司法处置标的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 38,8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 440,930,464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15.40%。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
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深圳市中级人
民法院将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重新
司法拍卖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 43,280,000 股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51%。相关拍卖事宜的具体情况请登录上述拍卖平台浏览。

目前上述 2 起司法拍卖事项尚处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
股份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若上述 2 起司法拍卖事项竞拍成功且完成后续股份变更过户手续,控股股东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预计将变更为 358,760,464 股,预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53%,中恒汇志将不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对中恒汇志进行司法拍卖的股票为限售流通股,根据中恒汇志及其
实际控制人和相关关联方的承诺情况,中恒汇志尚存在与重大资产重组、与资产收购相关的业绩承诺补偿未完成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申请股票解禁的相关规定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16 号)第十六条等规定,如后续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包括司法拍卖过户的情形),相关受让方申请办理股票解禁须遵守相关规定,并依法依规申请办理解禁手续。

近日,公司通过网络公开渠道查询获悉,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4 年 7 月 13 日 10 时至 2024 年 7 月 14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武汉市中级
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司法拍卖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 38,890,000 股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36%。现将司法拍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司法拍卖的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

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 38,890,000 股限售流通股股票。

2、拍卖时间

2024 年 7 月 13 日 10 时至 2024 年 7 月 14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

法院账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ifa.jd.com/2251

3、评估价:9,450.27 万元,起拍价:7,560.22 万元,保证金:1,130 万元,
增价幅度:37 万元。

特别提醒:

本次对中恒汇志进行司法拍卖的股票为限售流通股,根据中恒汇志及其实际控制人和相关关联方的承诺情况,中恒汇志尚存在与重大资产重组、与资产收购相关的业绩承诺补偿未完成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申请股票解禁的相关规定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16 号)第十六条等规定,如后续控股股东

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包括司法拍卖

过户的情形),相关受让方申请办理股票解禁须遵守相关规定,并依法依规申请

办理解禁手续。

其他拍卖相关事宜的具体情况及拍卖须知等请登录上述拍卖平台浏览。

二、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执行法院 法院文书 拍卖平台 股份数量 拍卖价格 占公司股份 拍卖结果 拍卖时间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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