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4
如 阁下对本通函任何方面或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 阁下的股票经纪或其他注册证券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如 阁下已出售或转让名下所有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连同所附代表委任表格交给买主或承让人,或送交经手买卖或转让的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606)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谨定於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下午二时正於中国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告载列於本通函的第4页至第5页。
不论 阁下能否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务请细阅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并尽早将随附的代表委任表格按其上印列的指示填妥交回。H股股东须将代表委任表格或其他授权文件交回本公司於香港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惟无论如何须於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的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就临时股东大会而言,即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下午二时正以前)以专人送递或邮寄方式交回,方为有效。 阁下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届时仍可亲自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
本通函内所有日期及时间均指香港日期及时间。
2024年8月14日
目 录
页次
释义...... ii
董事局函件 ...... 1
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 4
– i –
释 义
在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A股」 指 於上交所上市并以人民币买卖、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本
公司内资股
「A股股东」 指 A股持有人
「《公司章程》」 指 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经不时修订)
「董事局」 指 本公司的董事局
「本公司」 指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其H股和A股股份分别於香港联交所主板及上交所
上市
「董事」 指 本公司的董事
「临时股东大会」 指 本公司将於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下午二时正召开的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境外上市外资股,有
关股份於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以港元交易
「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 指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H股股东」 指 H股持有人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释 义
「独立非执行董事」 指 本公司的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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