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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19:59:18 股吧网页版
陆家嘴: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靖)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顾靖)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人自 2023 年 4月 20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监督公司规范运作,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持,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3 年
4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顾靖,男,1965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历任复
旦大学国际政治系教师,上海市虹桥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律师,上海市京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植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任复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含委托出席)了所有相关会议,即董
事会 6 次、战略决策委员会 1 次及审计委员会 4 次。在召开会议前,本人事先收
取了会议通知以及会议材料,并通过各种方式调查、获取所需情况和资料,为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决策做好准备工作。会议召开期间,本人认真审议了各项议题,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建议,充分发挥了专业独立的作用,对各项决议没有异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1 次(不含选举本人为独立董事那次股东大会),本人参会 1 次,参会时积极听取了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内部审计机构、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就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计划进行了深入沟通。通过审阅材料、出席会议听取报告及日常沟通交流等多种方式,本人及时掌握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三)参加培训学习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 2023 年第 6 期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后续培训,及时了解最新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尽快适应改革变化、提升履职水平。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在召开董事会及其他相关会议前,事先进行必要的沟通,如实回复独立董事的问询,认真准备并及时提供会议材料,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重点对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在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与陆家嘴集
团、前滩投资分别签署《减值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与关联方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对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在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放弃上海东袤置业有限公司 40%股权及上海耀龙投资有限公司 40%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上海耀筠置业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审阅了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签署了上述各定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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