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2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会后事项承诺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项目”“本次交易”)的申
请已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受理,于 2023 年 6 月 8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2号)。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项目的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未实施完成。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等有关情况的会后事项材料已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向上
交所报送,并已履行完毕。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会后事项监管要求,除前次会后事项材料已披露内容
外,公司对自 2023 年 6 月 8 日(上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之日)至本承
诺函出具日期间(以下简称“会后事项期间”)的重大事项的说明及承诺如下:
注:如无特别说明,本承诺函中相关词语和简称的含义与《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相同。
一、聘请联席主承销商
公司已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本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为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经公司与海通证券协商后,同意另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担任本项目的联席主承销商(以上券商与独立财务顾问合称“联席主承销商”),共同完成本次发行的承销工作。
二、公司主要经营数据情况
(一)2023 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度经营
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变动情况
(未经追溯调整) 金额 比例
营业收入 1,066,700.92 1,176,230.25 -109,529.33 -9.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9,344.17 108,473.97 870.20 0.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00,317.91 87,508.79 12,809.12 14.64%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续表)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变动情况
(经追溯调整) 金额 比例
营业收入 1,066,700.92 1,175,469.50 -108,768.58 -9.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9,344.17 104,664.49 4,679.68 4.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00,317.91 83,592.46 16,725.45 20.0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注:2023 年 7 月,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涉及的标的
资产完成交割,标的资产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本次交易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对以
前年度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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