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21 19:13:18 股吧网页版
陆家嘴: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2


关于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申请已
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受理,于 2023 年 6 月 8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2 号)。截至本承诺函日,本项目的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未实施完成。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作为陆家嘴股份本项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证监发行字[2023]3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证发[2023]29 号)的有关规定,对陆家嘴股份自上交所并购重组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之日(2023 年 6 月 8 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11 日止,陆家嘴股份
是否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发行新股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出具了承诺函。陆家嘴股份已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向上交所报送会
后事项材料,并已履行完毕。

普华永道对陆家嘴股份自上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之日(2023 年 6月 8 日)起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止(以下简称“会后事项期间”),陆家嘴股份是否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发行新股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除前次会后事项材料已披露内容外,会后事项期间的重大事项的说明及承诺如下:

1. 普华永道对陆家嘴股份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
阅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阅字( 2023 ) 第0003号)。普华永道对陆家嘴股份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财务报表分别进行了审计,并分
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10088
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10088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
10088号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10088号)。
2. 陆家嘴股份已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本项
目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经陆家嘴股份与海通证券协商
后,同意另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
根大通证券(中国)”)担任本项目的联席主承销商(以上券商与独立财务顾
问合称“联席主承销商”),共同完成本次发行的承销工作。本交易的联席主
承销商出具的会后重大事项承诺函、法律顾问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
后重大事项承诺函、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职国
际”)出具的会后重大事项承诺函、资产评估机构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的会后重大事项承诺函中没有影响陆家嘴股份本次发行的情形出现。
3. 陆家嘴股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 陆家嘴股份的财务状况正常,报表项目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异常变化。
5. 除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外,陆家嘴股份没有发生重大资产置
换、股权、债务重组等公司架构变化的情形。
6. 陆家嘴股份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更。
7. 2023年11月2日,陆家嘴股份披露《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编
号:临2023-092),陆家嘴股份原副总经理姚佩玉因退休原因辞去副总经理职
务;姚佩玉退休离任后不再担任陆家嘴股份其他职务,其退休离任不会对陆家
嘴股份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2024年2月29日,陆家嘴股份披露《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编号:
临2024-004),陆家嘴股份原副总经理丁晓奋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副总经理职
务;其辞职不会对陆家嘴股份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上述人员变动系陆家嘴股份正常人员流动所致,陆家嘴股份的管理层及核心技
术人员稳定,没有出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