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5
股票代码:A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 2024-074
B股: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助对象:北京三里屯南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三里屯公司”)。
资助方式:有息借款。
资助金额:4亿元人民币。
资助期限:3年。
资助利率:年利率0.35%。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金额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上海耀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龙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股权,联峰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在保障后续建设、运营所需资金的基础上,耀龙公司以闲置盈余资金按持股比例向股东(含股东指定的第三方)提供相应的财务资助。
联峰有限公司指定北京三里屯公司接受耀龙公司财务资助人民币4亿元。2024年12月4日,耀龙公司与北京三里屯公司、联峰有限公司、锦洋有限公司签订《贷款协议》。根据上述《贷款协议》,本次财务资助期限为3年,年利率0.35%,按季付息,可分期或一次性提款,到期一次性还本,并由联峰有限公司及锦洋有限公司提供增信措施。
上述北京三里屯公司、联峰有限公司、锦洋有限公司同为太古地产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00%公司。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20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24年度(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向符合条件的财务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净额不超过50亿元。本次财务资助对象、金额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耀龙公司闲置盈余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耀龙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符合双方股东利益。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北京三里屯南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67736E
(三)成立时间:2007年 01月15日
(四)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6号5层508室
(五)法定代表人:龙雁仪
(六)注册资本:人民币159,800.00万元
(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八)股东:ABBEY HEAD COMPANY LIMITED持股比例100%
(九)经营范围:物业管理、装修及维护;出租所购置的自有商业用房(不含限制性项目);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及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化妆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珠宝首饰、钟表、家具、家居用品、家电的零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十)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6月30日
资产总额 42.53 50.38
负债总额 9.88 19.61
净资产 32.65 3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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