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7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 瑞德 公告编号:临 2024-042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后续出售。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1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智算信息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共青城坤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相关股东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则存在变更用途的风险。如
未使用部分依法注销,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可能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5、公司将根据回购计划实施回购,不以公司是否为 A 股上市公司亦或被终止上市而作为是否实施本次回购计划之依据。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子议案的形式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三)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所必需,应当符合“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或其他条件,并应当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
起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方案。经统计,公司股票在 2023 年 5
月 31 日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期间,最高收盘价为 2.53 元(2023 年 6 月 14 日收盘
价),公司股票 2024 年 5 月 31 日的收盘价为 1.19 元,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
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所规定的回购条件。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6/4,由董事会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6 月 21 日~2024 年 9 月 20 日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4/6/3,由董事会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2.11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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