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人 沈卫国
2023 年 12 月,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集团”或“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卸任了公司董事职务。作为公司第十一届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运用自身所掌握的水泥制造、经营管理等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沈卫国,1971 年 6 月出生,博士、研究员。1994 年 7 月参加工作,先
后担任武汉理工大学助教、讲师、副研究员,美国西北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
校访问学者、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研究员。在 2020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1 日期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离任,本人已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在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投票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在任职期间,本人
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5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 本 人 任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 本人任 本人任
召开董 职 期 间 召开股 职期间 职期间
事会次 召 开 董 亲自 委托 是否连续两 东大会 召开股 出席股
数 事 会 次 出席 出席 缺 席 次未亲自出 次数 东大会 东大会
数 席会议 次数 次数
6 5 5 0 0 否 2 2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工作,主要 履职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在 2023 年度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主持
日常会议,对公司的董事会换届选举、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进行监督,并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023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报告期内召开的各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并对审议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 的判断,发表了专业性意见。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3 年 11 月 20 日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会议事项
2023 年 12 月 11 日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会议事项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3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出席相关会议,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
认真审核,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询问,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并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023 年,本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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