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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运股份: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9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3年,作为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严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工作。现就我们在2023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三名独立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制度。其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主要从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方面对审计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做了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主要对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年报编制和披露等方面的作用和工作程序进行了规范。

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严杰先生,独立董事霍佳震先生和独立董事洪亮先生组成,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严杰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工作及会议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针对公司年度内工作重点,从提高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等方面开展工作,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有效的监督、控制和保证作用。

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的监督机构,严格按照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配套指引,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组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审核及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独立客观性及审计程序合法有效性,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规定,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依法规范地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重点关注公司 2022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一)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审阅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与要求,并共同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二)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时,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召
开审计委员会八届十次会议,认真审阅所提交的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计划,同意财务审计工作小组组成与配置、审计计划、审计工作重点、审计进程安排以及审计策略;认真审阅了 2022 年度内控审计工作计划,同意内控审计工作小组组成与配置、审计计划、审计进程安排以及内控审计重点。同时,对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进行了审核。

(三)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采用召开会议、电话及微信联系等方式,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联络。按照年报披
露的要求,核查审计工作进度,以及两次书面函告年审注册会计师,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总体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审计工作,从而确保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信息披露工作按照预定的进度推进与开展。对于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中需要审计委员会关注的事项,要求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委员会及时进行沟通。并要求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保密义务,严防泄漏内幕信息及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八届十一次会议,再次与年审注册会
计师会面沟通,审阅其提交的《审计报告》初稿。并针对公司内控制度完善、会计政策执行等情况提出审计工作评价,并形成决议:公司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流程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初步审计意见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并同意关于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提案;审议关于 2022 年利润分配的预案及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审计委员会于 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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