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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6 19:57:39 股吧网页版
上海凤凰:上海凤凰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有关规定,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职,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组成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由王润东先生、李卫忠先生、阴慧芳女士、樊健先生组成,其中阴慧芳女士、樊健先生为独立董事,召集人由独立董事阴慧芳女士担任。

二、 2023 年度会议情况

2023 年,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 6 次会议,全体委员参与了全部会议,具
体情况如下:

1、 2023 年 1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有关
人员,在公司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所)分析公司 2022 年度经营状况,讨论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方案,明确审计计划和时间节点。

2、 2023 年 3 月 2 日,审计委员会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有关
人员,在公司与上会会所分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预审情况及 2022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 2023 年 4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会同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公司与上会会
所交流《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定稿,并审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 2023 年度计划的议案》以及《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等议案,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时审计委员会还就继聘上会会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讨论,并发表了意见。

4、 2023 年 7 月 14 日,审计委员会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有关
人员,在公司与上会会所分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业绩经营情况。

5、 2023 年 8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
摘要》,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6、 2023年10月23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三、 2023 年度主要工作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 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会会所在审计过程中表现出的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审计团队勤勉尽责,在审计过程中能为公司提出良好的管理建议。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上会会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 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实际支付上会会所的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3、 与外部审计机构的讨论和沟通

审计委员会保持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上会会所的沟通,在上会会所进场审计前,与上会会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在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督促上会会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遵守中国会计师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勤勉尽职地按照商定计划进行审计,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4、 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评价

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审计准则要求开展工作,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内控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任务。

(二)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计计划对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事项进行审计。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 审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认为公司披露的 2023 年度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

(四)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按照计划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并对内部控制体系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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