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坚持独立、诚信、勤勉的原则,忠诚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情况
余明阳先生,59 岁,汉族,中共党员,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教授,2020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 月兼任金牌橱柜家居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603180)独立董事,2020 年 3 月至今兼任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002561)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经本人自查,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度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
独立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 大会情况
余明阳 6 6 0 0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业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作
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亲自召集或参加了相关会议,未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或缺席会议。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过程中,本人认真审议相关事项,保证决策的科学性,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与 ESG 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审议公司 2022 年度环境、社
会及治理(ESG)报告,并同意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同时对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作相应修订。
鉴于公司第一次披露 ESG 报告,本人认真审阅了报告内容,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沟通,以确保公司披露的 ESG 报告真实、完整、准确。
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鉴于公司按照金山区委组织部和金山区国资委的相关制度制定了薪酬与考核制度。本次会议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核,未发现公司未按相应制度发放高管薪酬的情况。
(三)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多次在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并通过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沟通,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及财务表现,持续关注公司战略执行情况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以及经营中可能产生的各类风险等。同时,本人还就公司战略规划编制工作,查阅了公司提供的战略报告,并于公司管理层就本人掌握的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趋势等与管理层进行深入沟通和探讨。
基于本人在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对公司的了解,本人在董事会上审慎发表意见,独立行使职权,并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列席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所)进行积极沟通,审核上会会所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及公司的配合情况,确保年度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学习上市公司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进一步加深对独立董事权利义务等各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以更好地履职尽责。
本人还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在公司重要事项特别是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方面,独立发表意见,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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