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坚持独立、诚信、勤勉的原则,忠诚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情况
王高先生,58 岁,汉族,中共党员,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兼任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HK00493)、思摩尔国际控股有限公司(HK06969)、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601579)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经本人自查,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度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
独立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 大会情况
王高 6 6 0 0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业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委
托他人出席会议或缺席会议。参会过程中,本人认真审议相关事项,保证决策的科学性,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与 ESG 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审议了公司 2022 年度环境、
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并同意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同时对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作相应修订。
鉴于公司第一次披露 ESG 报告,本人认真审阅了报告内容,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沟通,以确保公司披露的 ESG 报告真实、完整、准确。
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审议了增补董事事项。本人对拟任董事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和任职资格等进行了严格审查。
(三)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并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重点了解了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品牌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和公司战略的编制和执行情况,以及生产经营中可能产生的各类风险等。
基于本人对公司的了解和品牌管理专业背景,本人在董事会上审慎发表意见、独立行使职权,并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列席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所)进行了沟通,就审计方案进行了交流,并重点关注了上会会所提出的重点审计事项和采取的审计流程,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学习上市公司监管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进一步加深对独立董事权利义务等各方面的认识和理解。
本人还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在公司涉及中小股东利息的重要事项方面,坚持独立发表意见,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 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沟通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现场考察等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并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除利用参加现场会议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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