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17 18:37:39 股吧网页版
上海凤凰:上海凤凰反舞弊与举报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8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与举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目的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集团公
司)的内部控制,规范公司员工行为,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职业道德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树立廉洁和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二节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分公司(或
具有控制权的其他实体)。

第三节 定义

第三条 舞弊是指以故意的行为获得不公平的或者非法的收益,主要存在以
下领域:虚假财务报告、资产的不适当处置、不恰当的收入和支出、故意的不当关联方交易、税务欺诈、贪污以及收受贿赂和回扣等方面。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管理层包括公司董监高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反舞弊组织架构及职责

第一节 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五条 董事会负责督促管理层建立公司范围的反舞弊文化环境,建立健全
包括预防舞弊、接受举报和调查处理在内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的反舞弊工作。

第六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纪检审计室开展反舞弊工作,对反舞弊
工作进行持续监督。

第二节 纪检审计室

第七条 纪检审计室是公司反舞弊的责任部门。

第八条 纪检审计室负责集团公司反舞弊相关制度的制定、修改,协助公司
管理层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

第九条 纪检审计室负责管理舞弊案件的举报电话、举报邮件,负责接收公
司舞弊事件投诉、举报线索,并进行回复和跟进。

第十条 纪检审计室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反舞弊调查工作,成立反舞弊调查小
组。

第十一条 纪检审计室负责对查处的舞弊事件、行为、人员等信息跟踪处理。
第三节 子、分公司负责人

第十二条 各子、分公司负责人是子、分公司反舞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对
接人,负责开展本区域内部的反舞弊工作。

第十三条 各子、分公司负责人负责配合、协助反舞弊调查小组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 各子、分公司负责人负责本区域腐败行为的自查自纠。

第四节 计划财务部

第十五条 计划财务部负责将其在财务管理活动中发现的舞弊线索及时移交
给纪检审计室。

第十六条 计划财务部接到纪检审计室通知后负责在舞弊案件未结案前冻结
案件责任人一切费用支付。

第十七条 计划财务部协助收回舞弊案件的经济赔偿。

第五节 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处理舞弊人员的劳动关系、薪酬等。

第三章 反舞弊具体内容

第一节 舞弊行为的形式

第十九条 舞弊行为包括:

(一)泄露机密。员工窃取、试图窃取公司机密或故意泄露公司商业信息的行为。

(二)收受贿赂。员工及其利益相关人(包括但不限于直系亲属)收受来自于关联企业、供应商、客户和其他方的贿赂及借款等或以其他方式收受利益的行为。

(三)造假。员工利用职务便利,牟取私利的,包括但不限于利用资源渠道、客户平台牟取私利,伪造或更改虚假资料帮助客户获得优惠减免政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或协助伪造虚假证明及材料等行为。

(四)竞业限制。未经授权情况下,从事与公司存在商业竞争的经营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职期间自营或参与经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业务等,但通过非其控制的主体进行不控股的财务投资的除外。

(五)侵占财产。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司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供应商或客户对私打款、将公司资产挪为私用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