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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2-29 17:50:00 股吧手机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珠江股份董秘,本人于本年2月2日关于问询本次珠江重组的有关大股东作出的关于本次重组所置入置出资产在过渡期的损益归属问题,对你的回答,本人非常不满意,你所答该损益已由重组对价兑现,但重组对价并未有包括该项内容与金额,更遑言可预知未发生的一季度损益?后续亦未有任何公告揭示该项损益已由大股东兑现了承诺,请董秘阁下仔细阅读有关重组文件后,再作慎重、专业、准确的回答,以释除广大关注珠江发展的投资者的疑惑。
珠江股份: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置出资产过渡期损益的归属,影响的是重组交易对价。根据重组协议约定,置出资产基于基准日2022年8月31日的评估结果定价,虽在过渡期间(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产生亏损,但珠江实业集团仍然按照基准日2022年8月31日置出资产的交易定价(而非针对置出资产亏损调减交易价格)进行支付,因此过渡期的亏损已经由珠江实业集团承担。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在过渡期内,仍需将置出资产纳入合并范围,因此其亏损会对上市公司合并利润表造成影响。珠江实业集团承担该等亏损并向上市公司支付的交易对价,不在利润表层面确认收益,而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为“资本公积”并增加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 综上,过渡期间置出资产的亏损导致上市公司2023年一季度合并利润表亏损,在会计处理和财务报表编制上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该等亏损实质上由珠江实业集团承担,确认为“资本公积”并增加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对股东享有合并报表净资产并未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已于2023年7月13日披露《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谢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4-04-29 09: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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