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3-27 18:24:23 股吧网页版
中船防务:中船防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和《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24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立信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关于持续关连交易和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质,拥有良好的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3年3月30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和《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23年12月12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深入沟通。

(四)2024年3月22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现场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初步结果进行了深入沟通。

(五)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