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8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李志坚)
作为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防务”、“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上海、香港两地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李志坚,男,1970 年 5 月出生,香港理工大学博士。曾任广东省烟
草公司文员。现任广州市商道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亚太创新经济研究院理事长。兼任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国家发改委服务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欧美同学会留英分会副会长,政协第十三届广东省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兼职副主席,广州市人民政府第四届决策咨询专家,广州市人大代表。2020年 10 月 23 日开始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在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不在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履职期间,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在与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权益,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参加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李志坚 8 3 3 2 3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审议董事会议案时,本人细致研读相关资料,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认真分析每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对报告期内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均合法有效,相关议案均获审议通过,未发生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 提名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董事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李志坚 2 2 3 3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2023 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被提名人均符合任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薪酬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经理层成员任职期和契约化管理、第十一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议案,公司薪酬方案合理,能够有效保障相关人员认真履职、高效行权,并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状况。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确保所审议的重大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现状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与参会股东进行交流沟通;同时持续关注公司市场舆情动态,了解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听取股东的意见或建议。
2023 年度,本人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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