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8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林斌)
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 )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权,积极认真地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切实发挥本人在财务会计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对有关事项发表了中肯、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广大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林斌,男,1962 年 9 月出生,会计学教授,澳大利亚资深注册会计
师。1984 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会计系,获得学士学位;1997 年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获得博士学位。历任华东交通大学经管系教师;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主任,MPAcc 中心主任。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0 月 23 日开始担
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在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职务、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已向公司提供了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参加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林斌 8 3 5 0 3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本
人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对相关议案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自己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类重大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本人对公司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重视听取股东意见,2023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均合法有效,相关议案均获审议通过,未发生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独立董事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林斌(审计委员会召 6 6 3 3
集人)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听取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2023 年半年度、2023 年第三季
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关联交易事项的汇报;审议讨论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经理层成员任职期和契约化管理、制 定第十一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重要议案,切实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为切实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
责,于 2023 年 12 月组织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就
2023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重点事项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 深入沟通,了解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结束现场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后,我组织审计委员 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再次进行了沟通,确保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如 期披露。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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