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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07
中 国 石 化 上 海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一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二
第三章 股份和注册资本...... 三
第四章 减资和购回股份...... 五
第五章 购买公司股份的财务资助...... 八
第六章 股票和股东名册...... 九
第七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十三
第八章 股东大会...... 十六
第九章 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 二十八
第十章 董事会...... 三十
第十一章 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十三
第十二章 公司总经理...... 四十五
第十三章 监事会...... 四十六
第十四章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四十九
第十五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五十六
第十六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五十九
第十七章 保险...... 六十一
第十八章 劳动管理...... 六十一
第十九章 工会组织...... 六十二
第二十章 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六十二
第二十一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六十三
第二十二章 公司章程的修订程序...... 六十六
第二十三章 通知...... 六十七
第二十四章 争议的解决...... 六十八
第二十五章 附则...... 六十九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
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简称“《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
章程必备条款》(简称“《必备条款》”)、《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特别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
公司经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3][95]号文件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于一九
九三年六月二十九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为:310000000021453。
公司的发起人为:中国上海石油化工总厂
第二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上海石化”
英文:Sinopec Shanghai Petrochemical Company Limited
简称:“SPC”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金山区金一路 48 号
邮政编码:200540
电 话:(021) 57941941
图文传真:(021) 57942267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董事长。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东对公司的
权利和责任以其认购的股份份额为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为独立法人,受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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