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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10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41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 25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发出。本
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幸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转让仓储物流相关参股公司 20%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仓储物流业务发展战略规划,有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增加公司运营资金,相关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募集资
金总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有关事项作出相应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黄幸伟和刘晟回避表决。
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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