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岩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
【1993】外经贸函第 544 号文批准,以社会 【1993】外经贸函第 544 号文批准,以社会
募集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募集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
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一)公开发行股份; 批准的其他方式。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的授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权,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百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之五十的股份。但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批准的其他方式。 董事会依照前款规定决定发行股份导致公司
注册资本、已发行股份数发生变化的,对公
司章程该项记载事项的修改不需再由股东大
会表决。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发行
新股的,董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
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
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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