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8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672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高度重视,根据《工作函》的要求,公司现就《工作函》所提问题及相关要求回复公告如下:
1、关于应收账款。根据年报及减值公告,2021-2023 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
别为 10.73 亿元、12.20 亿元、14.55 亿元,呈现逐年递增趋势。其中 2023 年末
应收账款前三大欠款为西安曲江新区事业资产管理中心、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办公室、西安曲江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均为实际控制人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合计欠款余额 12.52 亿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 3.50 亿元。由于 2023 年度西安曲江新区事业资产管理中心、西安曲江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回款金额降低,公司将其信用损失模型由低风险组合变更为一般风险组合,导致本期新增计提坏账 2.42 亿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应收账款前五大具体情况,包括欠款方名称、关联关系、业务背景及经营模式、合同定价依据、约定的结算周期、近三年确认收入金额及形成的应收账款、近三年还款情况等;(2)结合欠款方还款能力和近三年实际还款情况,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审慎、合理;(3)结合主要欠款方经营及财务状况、近三年应收账款余额及还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减值计提不及时、不充分的情形,以及还款进度缓慢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4)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后续拟采取的催收或压减应收账款的措施,以及后续明确的回款安排。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3)发表意见。
回复:
(一)应收账款前五大具体情况,包括欠款方名称、关联关系、业务背景及经营模式、合同定价依据、约定的结算周期、近三年确认收入金额及形成的应收
账款、近三年还款情况等
1、应收账款主要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2023 年应收账款期末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
单位名称 余额 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比例(%)
西安曲江新区事业资产管理中 82,516.27 56.46 25,665.40
心
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 36,560.56 25.02 8,543.93
造办公室
西安曲江文化产业发展中心 6,104.20 4.18 746.79
大同文旅影视有限公司 2,060.13 1.41 20.60
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951.30 0.65 237.60
合计 128,192.46 87.72 35,214.33
(1)西安曲江新区事业资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10100678619704T;宗旨和业务范围:为曲江新区社会事业提供服务。区内公用公益设施、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及有关社会工作的委托管理·资金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区内市容绿化、市政公共设施管理的年度计划、预算、调查研究、信息统计和宣传;举办单位: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登记管理机关:西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2)西安曲江大明宫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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