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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地产:光明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4-025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
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吉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一致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 202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全票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阅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罗锦斐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被提名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罗锦斐先生具有多年的企业经营管理相关工作经历,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拥有履行董事职责 所应具备的能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有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本次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提名方式与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名 程序合法有效。全票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4-027)。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兹定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周四)下午 13:30,于上海徐汇区漕溪北路
595 号 A 座五楼会议中心多功能厅,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4-028)。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 1,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会议议案 2,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并全票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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