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2
上海海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概况
上海海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7 月 13 日成立。公司股东为光明房地产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公司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
厉家明,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 218 号 1 幢,企业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3101155588029936,经营期限至:2030 年 7 月 12 日。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普通货
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
运输代理;装卸搬运;转口贸易;保税区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
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市场营销
策划;食用农产品批发;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上海明悦全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明悦全胜酒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西郊福斯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
(二) 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2023 年度的合
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
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
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
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
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
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
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
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
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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