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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1 21:04:27 股吧网页版
光明地产:光明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2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4-039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
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 9:3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
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吉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海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00%
股权及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王扬女士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公司将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协议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
海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另约定于海博供应链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前归还相应股东借款,本次交易涉及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295,081,369.61元。公司将严格合规执行关联交易实施所需履行的程序,包括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李力敏先生、罗锦斐先生将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将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履行协议转让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除实行政府确定指导价之外,还优先参考了独立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情形。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在当前房地产行业市场形势复杂变化下的经营策略,有利于公司当前快速回笼投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为未来资源布局提供动力,有利于更好的实现企业长期的合理平衡发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关联董事李力敏先生、罗锦斐先生对该项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4-041)。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围绕主责主业、股东回报、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公司治理等方面,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1、议案 1、2,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 1,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议案 2,经战略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4、议案 1,所涉该议案的两位关联董事李力敏先生、罗锦斐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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