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30 22:43:06 股吧网页版
盛屯矿业: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31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600711 公告编号:2024-062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简称“《事先告知书》”)。依据《事先告知书》载明的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600711 盛屯矿业 A 股 停牌 2024/7/31 全天 2024/7/31 2024/8/1

停牌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31 日。

实施起始日为 2024 年 8 月 1 日。

实施后 A 股简称为 ST 盛屯。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证券种类与简称

A 股股票简称由“盛屯矿业”变更为“ST 盛屯”;

(二)证券代码仍为“600711”;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 年 8 月 1 日

第二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厦证监处罚字[2024]4 号)。依据《事先告知书》载明的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上市公司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 9.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 9.8.1、9.8.2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停牌 1 天,2024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
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本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1、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项,将积极落实监管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尽最大努力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8.8 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8.1 条第
一款第(七)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并披露:(一)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 12 个月;(二)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满足条件后争取尽快申请撤销风险警示。
2、对于《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公司已进行深刻的自查
自检,并已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披露《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
更正的公告》及 2024 年 5 月 15 日披露《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证
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对相关事项予以更正整改。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及 2024 年 5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2024-049)。
3、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2024 年 7 月 10 日,公司披露《盛屯
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6,000.00 万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